根据山东省文化厅《关于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的意见》(鲁文群﹝2018﹞4号)要求,2018年省图书馆学会和省图书馆开展了“全省市级(副省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工作。在保持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基础上,2019年9月,省图书馆学会启动了全省市、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工作。截至2020年5月,全省共有151个市、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参与并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2019年9月,省图书馆学会负责起草《山东省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省市、县(市、区)级图书馆征求意见。10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对市、县两级馆《评价标准》的名称、内容、指标值、分值和细则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有关意见做了部分调整。12月,正式下发2019年版《山东省市、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标准和细则》。2020年1月,全省市、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平台正式开通上线,同时,省图书馆学会组建了全省绩效评价工作督导审核组和市级绩效评价专家组(专家6人),对市级(含副省级)公共图书馆进行绩效评价,负责抽查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数据和结果。各市图书馆学会组建了县级绩效评价工作专家组(16个专家组,45名专家),对本辖区内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进行绩效评价。
从制定标准到各馆线上填报、专家线上审核和第三方测评,历时四个月的绩效评价工作全部完成,确定全省51个公共图书馆为2019全省市、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其中副省级2个、市级8个、县级41个)。这些优秀单位中省图书馆学会表彰市级绩效评价优秀馆,县(市、区)级绩效评价优秀馆由各市图书馆或市图书馆学会负责表彰。
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价工作以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为导向,通过行业自我评价,检验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和办馆效益,是在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基础上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是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此项工作一是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二是促使图书馆建设任务更趋标准化、规范化、目标化。三是把规范化管理和竞争机制引入公共图书馆建设之中。
在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家图书馆老专家回信一周年之际,让我们不忘初心,坚守使命,以饱满的热情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创新、稳步、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省图书馆学会供稿)